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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受伤索赔难 法官依法化纠纷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9-15 09:37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周博 记者 胡德光)“谢谢法官,我们终于拿到赔偿款了,可以放心治病了。”日前,领到判决书的马某激动得热泪盈眶,对单县法院终兴法庭的帮助表示感谢。

究竟是什么情况让马某如此激动呢?原来,张某某自建房屋,以每平方150元的价格承包给没有建筑相关资质的吴某某施工,吴某某将其中一项抹灰项目分包给同样没有建筑相关资质的杨某某施工。而杨某某通过提供抹灰施工材料及脚手架等,雇佣马某等人进行抹灰施工。施工期间,马某不慎摔伤,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创伤性小肠破裂。

终兴法庭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查清了责任主体,多次联系各方当事人调解。但由于双方矛盾较大,对责任划分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工作难以进行。为明确责任划分,办案法官又快速排期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在施工中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在未搭建安全防护网、未系安全绳的情况下,不规范操作从而坠落造成损害,有一定过错,应当自负30%的责任。杨某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35%的责任。本案所建房屋为两层以上,张某某将涉案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被告吴某某建设,存在过错,应当承担18%的责任。被告吴某某明知其没有相应资质,仍承包建设,并将抹灰工程分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被告杨某某施工,应当承担17%的责任。故法院判令杨某某、张某某、吴某某按上述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充分保障了原告的权利。

法官提醒,提供劳务者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接受劳务者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购买相关保险服务,同时对劳务者进行必要的劳务作业技能、安全知识培训和必要的人身安全提醒,对劳务者的违规违章或者不当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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